抽象代数part2:格

Posted by 孔剑敏 on October 21, 2019

一、偏序集 1.1偏序集定义 设𝑹是集合𝑺上的一个关系,如果𝑹是自反的、反对称的和可传递的,则称𝑹是集合𝑺的偏序关系,简称偏序,记作“≤”。

Ⅰ 自反性:对任意𝑥∈𝐴,有𝑥≤𝑥; Ⅱ 反对称性(即反对称关系):对任意𝑥,𝑦𝜖𝐴,若𝑥≤𝑦,且𝑦≤𝑥,则𝑥=𝑦; Ⅲ 传递性:对任意𝑥,𝑦,𝑧∈𝐴,若𝑥≤𝑦 ,且𝑦≤𝑧 ,则𝑥≤𝑧。

若在集合𝑺上给定一个偏序关系≤,则称集合𝑺按偏序关系≤构成一个偏序集合,集合𝑺和偏序𝑹一起称为偏序集,记作(𝑺,≤)

1.2偏序集的例子 偏序集中的元素间的次序可以通过它的Hasse图反映出来。 例如𝑨 ={1,2,3,6,12,24,36}, ≤是𝑨上的整除关系,其Hasse图如图所示。

简单证明偏序集上下确界唯一。 证明:设𝑥和𝑦都是𝑆的不同上确界,则𝑥≠𝑦。由于上确界首先是上界,根据上确界定义:上确界𝒂,对任意上界𝒃都有𝒂≤𝒃 ≤”,”则有𝑥≤𝑦,𝑦≤𝑥,则𝑥=𝑦。 下确界证明同理,所以偏序集的上下确界唯一,证毕。

1.3偏序集小总结

二、格的定义和性质 2.1格的定义 若对于偏序集(𝐿,≤)”的”任意两个元素𝑎”和” 𝑏”,” sup⁡{𝑎,𝑏} “和” inf⁡{𝑎,𝑏} “都”存在,则称偏序集(𝐿,≤)是格。格(𝐿,≤)中的𝑎”和” 𝑏的上确界sup⁡{𝑎,𝑏} “ 记为” 𝑎∨𝑏 称为𝑎”和” 𝑏的并;𝑎”和” 𝑏的下确界inf⁡{𝑎,𝑏} “记为” 𝑎∧𝑏”,称为” 𝑎”和” 𝑏的交。 举个例子: 下图的三个偏序集: (𝐴,≤)不是格,因为{24,36}无上确界。 (𝐵,≤)”,” (𝐶,≤)是格。

这两个偏序集,也都不是格,第一个因为d和e无下界,也无最小上界;b,c虽有下界,但无下确界。第二个因为2,3无最大下界,4,5无上确界。

2.2格的对偶原理 格的对偶原理:设P是对任何格都为真的命题,如果将P中的≤换成≥,∧换成∨ ,∨换成∧ ,就得到命题Q, 称Q为P的对偶命题,并有如下结论:命题Q对任意格也为真。 例如: P: 𝑎 ∨ 𝑏 ≥𝑎 Q: 𝑎∧𝑏 ≤ 𝑎 {𝑎,𝑏}的上确界≥ 𝑎 {𝑎,𝑏}的下确界≤𝑎

2.3格的性质 设(𝐿,≤)”是”一个格,则运算∨和∧满足交换律、结合律、吸收律、幂等律,即: (1)∀𝑎,𝑏∈𝐿,有𝑎∨𝑏 = 𝑏 ∨ 𝑎; 𝑎∧𝑏= 𝑏 ∧ 𝑎(交换律) (2)∀𝑎,𝑏,𝑐∈𝐿,有(𝑎∨𝑏) ∨𝑐” =” 𝑎∨ (𝑏 ∨𝑐); (𝑎∧𝑏) ∧𝑐 = 𝑎∧ (𝑏 ∧𝑐)(结合律) (3)∀𝑎,𝑏∈𝐿,有𝑎∨ (𝑎∧𝑏) = 𝑎; 𝑎∧ (𝑎∨𝑏) = 𝑎(吸收律) (4)∀𝑎∈𝐿,有𝑎∨ 𝑎 = 𝑎; 𝑎∧ 𝑎 = 𝑎(幂等律) 并且由∨和∧的性质可直接得到: 𝑎≤𝑎∨𝑏 , 𝑏≤𝑎∨𝑏 “,” 𝑎∧𝑏≤𝑎 , 𝑎∧𝑏≤𝑏

2.4格性质的证明 (1)显然成立,因为集合元素本来就没有顺序之分,a与b求确界和b与a求确界相同 (2)∀𝑎,𝑏,𝑐∈𝐿,有(𝑎∨𝑏) ∨𝑐” =” 𝑎∨ (𝑏 ∨𝑐); (𝑎∧𝑏) ∧𝑐 = 𝑎∧ (𝑏 ∧𝑐)(结合律)

证明:显然 𝑎≤𝑎∨(𝑏∨𝑐) (𝑏∨𝑐) ≤𝑎∨(𝑏∨𝑐)①成立 𝑏≤𝑏∨𝑐 𝑐≤𝑏∨𝑐 成立 根据传递性和① ,有𝑏 ≤ 𝑎∨(𝑏∨𝑐) 𝑐≤ 𝑎∨(𝑏∨𝑐)② 记𝑎∨(𝑏∨𝑐)为𝐾 ,则𝑎 ≤𝐾, 𝑏 ≤𝐾 𝑎∨ 𝑏≤𝐾即𝑎∨ 𝑏≤𝑎∨(𝑏∨𝑐)”③”
根据②”③”, (𝑎∨𝑏) ∨𝑐” “≤ 𝑎∨(𝑏∨𝑐) ④ 同理,𝑎∨𝑏 ≤ (𝑎∨𝑏) ∨𝑐 𝑐≤ (𝑎∨𝑏) ∨𝑐 𝑎 ≤ 𝑎∨𝑏 𝑏 ≤ 𝑎∨𝑏 显然成立,同理根据传递性,得 𝑎 ≤(𝑎∨𝑏) ∨𝑐 ⑤ 𝑏 ≤ (𝑎∨𝑏) ∨𝑐 𝑏∨𝑐≤ (𝑎∨𝑏) ∨𝑐 ⑥ 再根据⑤⑥,有𝑎∨ (𝑏∨𝑐)≤ (𝑎∨𝑏) ∨𝑐 ⑦ 综上根据④⑦,得(𝑎∨𝑏) ∨𝑐” =” 𝑎∨ (𝑏 ∨𝑐)

(3)∀𝑎,𝑏∈𝐿,有𝑎∨ (𝑎∧𝑏) = 𝑎; 𝑎∧ (𝑎∨𝑏) = 𝑎(吸收律) 证明:显然, 𝑎 ≤ 𝑎∨ (𝑎∧𝑏) 又, 𝑎 ≤ 𝑎(自反性)且𝑎∧𝑏 ≤ 𝑎 推得: 𝑎∨ (𝑎∧𝑏) ≤ 𝑎 所以, 𝑎∨ (𝑎∧𝑏) = 𝑎

(4) ∀𝑎∈𝐿,有𝑎∨ 𝑎 = 𝑎; 𝑎∧ 𝑎 = 𝑎(幂等律) 证明:显然, 𝑎 ≤ 𝑎∨𝑎 成立 又由 𝑎 ≤ 𝑎 𝑎 ≤ 𝑎 𝑎∨ 𝑎 ≤ 𝑎 综上, 𝑎∨ 𝑎 = 𝑎

2.5平凡格 所有全序都是格,称之为平凡格。 因为全序中任何两个元素𝑥,𝑦,要么𝑥≤𝑦, 要么𝑦≤𝑥。 如果𝑥≤𝑦 ,则{𝑥,𝑦}的下确界为𝑥 ,上确界为𝑦 。 如果𝑦≤𝑥 ,则{𝑥,𝑦}的下确界为𝑦 ,上确界为𝑥 。 即这{𝑥,𝑦}的下确界为较小元素,上确界为较大元素。

2.6代数格 设(𝐿,𝛬,𝑉) 是一个代数系统,其中𝛬和𝑉是二元代数运算,如果这两种代数运算都满足交换律、结合律、和吸收律,即对∀𝑎,𝑏,𝑐∈𝐿,有 (1)交换律∀𝑎,𝑏∈𝐿,有𝑎∨𝑏 = 𝑏 ∨ 𝑎; 𝑎∧𝑏= 𝑏 ∧ 𝑎 (2)结合律∀𝑎,𝑏,𝑐∈𝐿,有(𝑎∨𝑏) ∨𝑐” =” 𝑎∨ (𝑏 ∨𝑐); (𝑎∧𝑏) ∧𝑐 = 𝑎∧ (𝑏 ∧𝑐) (3)吸收律∀𝑎,𝑏∈𝐿,有𝑎∨ (𝑎∧𝑏) = 𝑎; 𝑎∧ (𝑎∨𝑏) = 𝑎 则称(𝐿,𝛬,𝑉) 是一个代数格。

代数格等价于偏序格。 证明:𝑎∧𝑏=𝑎,则𝑎∨𝑏 = (𝑎∧𝑏)∨𝑏”=” 𝑏∨(𝑏∧𝑎)”=” 𝑏”(”吸收律) 即𝑎∧𝑏=𝑎 𝑎∨𝑏” =” 𝑏 𝑎∨𝑏” =” 𝑏,则𝑎∧𝑏 “=” 𝑎∧ (𝑎∨𝑏) “=” 𝑎”(”吸收律) 即𝑎∨𝑏” =” 𝑏 𝑎∧𝑏=𝑎 因此”两者”等价,对于∀𝑎,𝑏,𝑐∈𝐿成立 再在代数格中建立偏序:① “自反性”∀𝑎∈𝐿, 𝑎 ≤ 𝑎 即证𝑎∧ 𝑎 =𝑎 把吸收律中𝑏看成𝑎,有 𝑎∨ (𝑎∧𝑎) “=” 𝑎, 𝑎∧ (𝑎∨𝑎) “=” 𝑎(吸收律) 从而𝑎∧ 𝑎 “=” 𝑎 ∧ (𝑎∨(𝑎∧𝑎)) “=” 𝑎 ②”反对称性:”∀𝑥,𝑦∈𝐿,𝑥≤𝑦,𝑦≤𝑥 则𝑥∧𝑦=𝑥,𝑦∧𝑥=𝑦,得𝑥=𝑦 ③传递性:∀𝑥,𝑦∈𝐿, 𝑥≤𝑦,𝑦≤𝑧,即𝑥∧𝑦=𝑥 𝑦∧𝑧=𝑦, 𝑥∧ 𝑧= (𝑥∧𝑦) ∧𝑧= (𝑥∧(𝑦∧𝑧))∧𝑧 = 𝑥∧ (𝑦∧(𝑧∧𝑧) ) (结合律) = 𝑥∧ (𝑦∧𝑧) = 𝑥∧𝑦=𝑥 从而, 𝑥 ≤ 𝑧 (𝐿,≤)是偏序集,对于∀𝑎,𝑏,𝑐∈𝐿 “根据吸收律,” 𝑎∧ (𝑎∨𝑏) “=” 𝑎 𝑏 ∧ (𝑎∨𝑏) “=” 𝑏 因此𝑎≤𝑎∨𝑏 ,𝑏≤𝑎∨𝑏 成立。 所以,{𝑎,𝑏}有上界𝑎∨𝑏,那么只要证明𝑎∨𝑏为上确界即可。 即证,若∀𝑥∈𝐿,𝑎≤𝑥,𝑏≤𝑥,有𝑎∨𝑏 ≤𝑥 (𝑎∨𝑏) ∨𝑥 “=” 𝑎∨ (𝑏∨𝑥) “=” 𝑎∨ ((𝑏∨𝑥)∨𝑥) “=”(吸收律)𝑎∨ 𝑥 “=” (𝑎 ∧ 𝑥) ∨𝑥 “=” 𝑥 即,𝑎∨𝑏 ≤𝑥,即𝑎∨𝑏 为上确界,下确界证明同理可证,证毕。

三、格的同态和同构 3.1关于映射 设𝒇是由集合𝑿到集合𝒀的映射,如果所有𝒙,𝒚∈𝑿,且𝒙≠𝒚,都有𝒇(𝒙)≠𝒇(𝒚),则称𝒇为由𝑿到𝒀的单射,可理解成“只能1对1,不能多对1”。 设𝒇是由集合𝑿到集合𝑩的映射,如果像集合𝒀中的每个元素在𝑿中都有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原像,则称𝒇为由𝑿到𝒀的满射,可理解称“只要𝒀中的元素在𝑿中都 能找到原像就行了(一对一,多对一都行)”。

双射就是既是单射又是满射(一个对一个,每个都不漏掉)。

3.2定义 定义:设(𝑳_𝟏,𝜦,𝑽) 和(𝑳_𝟐,∩,∪)是两个格,𝒉是从𝑳_𝟏到𝑳_𝟐的映射,若对任意的𝒙,𝒚∈𝑳_𝟏,有𝒉(𝒙∨𝒚)=𝒉(𝒙)∪𝒉(𝒚),𝒉(𝒙∧𝒚) =𝒉(𝒙)∩𝒉(𝒚),则称𝒉”是一个”从 格𝑳_𝟏到𝑳_𝟐的同态映射,格𝑳_𝟏同态于格𝑳_𝟐。若𝒉还是双射,则称𝒉是格同构映射。此时,称格(𝑳_𝟏,𝜦,𝑽)与格(𝑳_𝟐,∩,∪)同构,记为𝑳_𝟏≅ 𝑳_𝟐。

3.2格同态的保序行及证明

定理1:设𝛷”是”从格(𝑳_𝟏,𝜦,𝑽)到格(𝑳_𝟐,∩,∪)的格同态,≤_1是𝑳_𝟏中由∧和∨确定的偏序关系, ≤_2是𝑳_𝟐中由∩和∪确定的偏序关系,则𝛷是保序的,即对 ∀𝑎,𝑏∈𝑳_𝟏,若𝑎 ≤_1 𝑏,则𝛷 (𝑎) ≤_2 𝛷 (𝑏)。 证明: 𝒙 ≤_𝟏 𝒚等价于𝒙 ∧ 𝒚 = 𝒙 𝒙^′ ≤_𝟐 𝒚^′ “等价于” 𝒙^′∩𝒚^′= 𝒙^′ 𝒙 ∨ 𝒚 = 𝒚 𝒙^′ ∪𝒚^′= 𝒚^′ 若𝑎 ≤_1 𝑏,有𝑎 ∧ 𝑏 = 𝑎,有𝛷 (𝑎∧𝑏) = 𝛷 (𝑎), 故”根据同态定义,有” 𝛷 (𝑎)∩𝛷 (𝑏)=𝛷 (𝑎) 从而𝛷 (𝑎) ≤_2 𝛷 (𝑏),故𝛷是保序的。

定理2:设𝛷是从格(𝑳_𝟏,𝜦,𝑽)到格(𝑳_𝟐,∩,∪)的一一对应关系,则𝛷是格同构当且仅当𝛷与𝛷^(−1)都是保序的。 证明:必要性, 𝛷同构,所以𝛷保序, 若𝒙^′,𝒚^′ 〖∈𝑳〗_𝟐, 𝒙^′ ≤ 𝒚^′ 𝛷 (𝒙) = 𝒙^′, 𝛷 (𝒚) = 𝒚^′ 则𝒙^′∩𝒚^′= 𝒙^′ , 𝛷 (𝒙)∩𝛷 (𝒚) =𝛷 (𝒙) 𝛷 (𝒙∧” “ 𝒚) = 𝛷 (𝒙) , 𝒙 ∧ 𝒚 = 𝒙 𝒙 ≤_𝟏 𝒚, 𝛷^(−1) (𝒙^′ ) ≤_𝟏 𝛷^(−1) (𝒚^′ ) 所以𝛷^(−1)保序

充分性,即”证”∀𝑎,𝑏∈𝑳_𝟏,𝛷 (𝑎∧𝑏) = 𝛷 (𝑎)∩ 𝛷 (𝑏), 𝛷 (𝑎∨𝑏) = 𝛷 (𝑎)∪𝛷 (𝑏),我们证明其中之一即可,不妨证𝛷 (𝑎∧𝑏) = 𝛷 (𝑎)∩ 𝛷 (𝑏)。 𝑎∧ 𝑏 ≤ 𝑎”,” 𝑎∧ 𝑏 ≤ 𝑏由𝛷保序,从而𝛷 (𝑎∧𝑏) ≤ 𝛷 (𝑎)∩ 𝛷 (𝑏), 𝛷 (𝑎)∩ 𝛷 (𝑏) ≤ 𝛷 (𝑎) 𝛷 (𝑎)∩ 𝛷 (𝑏) ≤ 𝛷 (𝑏)”,” 𝛷^(−1)具有保序性,有 𝛷^(−1) (𝛷” “ (𝑎)∩” “ 𝛷” “ (𝑏)) ≤ 𝑎 ∧ 𝑏 𝛷” “ (𝑎)∩” “ 𝛷” “ (𝑏) ≤ 𝛷 (𝑎∧𝑏) “因此,” 𝛷 (𝑎∧𝑏) = 𝛷 (𝑎)∩ 𝛷 (𝑏)